关于昆明城星足球俱乐部球员李冠豪违规违纪的处罚决定
北京时间5月14日,中国足球职业联赛联合会纪律与道德委员会(以下简称“中足联”)正式对外发布了关于昆明城星足球俱乐部队球员李冠豪的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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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25年的中国足球乙级联赛中,于5月10日的第九轮场次,即第98场比赛在云南科化足球训练基地隆重举行。其中,昆明城星足球俱乐部与武汉三镇B队进行了一场激烈的较量。遗憾的是,在比赛过程中发生了一起不和谐的事件。
根据比赛的监督报告、裁判报告、现场视频以及详细的情况说明和听证会的结果,当比赛进行到第86分钟时,昆明城星足球俱乐部队的7号球员李冠豪出现了严重的暴力行为。在比赛已经进入死球状态的情况下,他竟推击了武汉三镇B队的11号球员的颈部。这一行为被裁判员当场捕捉并出示红牌将其罚令出场。
中足联纪律与道德委员会根据《中国足球职业联赛联合会纪律与道德准则》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对李冠豪做出了以下处罚:
一、立即对昆明城星足球俱乐部队的7号球员李冠豪实施停赛3场的处罚。
二、对李冠豪处以人民币1.5万元的罚款。
上述罚款将严格按照《中国足球职业联赛联合会纪律与道德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执行。本处罚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立即生效。
值得注意的是,当时比赛的转播画面并未记录下李冠豪的这一染红动作,但这并不影响中足联对其行为的认定和处罚。中足联一直强调,无论是否有视频证据,都将依据事实和规定,坚决严肃处理各类违规违纪行为,努力净化赛场风气。
在此,中足联呼吁各赛区组委会、各足球俱乐部以及广大球迷朋友们共同维护比赛秩序和来之不易的足球发展环境。希望所有参与者都能够珍惜比赛的机会,以良好的体育精神共同推动中国足球事业的持续发展。
中国足球职业联赛联合会纪律与道德委员会主任周明代表委员会于2025年5月14日签署并公布了这一处罚决定。
此举再次彰显了中足联对于维护赛场纪律、净化足球环境的决心和力度,为中国的足球事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